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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

  根据工作安排,我办起草了《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  征询意见截止时间:2018年5月16日

  传真:0755-29998194

  电子邮箱:rck@baoan.gov.cn 

  

    附件:《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  

深圳市宝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18年5月9日